本报讯 记者冰客 通讯员王世堂报道: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开发办获悉,即日起市房管局开始对全市房地产企业资质进行拉网式清理,达不到要求的开发企业将被清理出房地产开发行业。
据悉,目前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达300多家,数量仅次于武汉位居全省第二。针对我市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多、个别企业存在违规经营等问题,根据市政府和房管局的要求,市房管局开发办从即日起开始进行清理整顿,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批准颁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参加2007年度资质年检。2007年新设立的暂定资质企业应当在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各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未参加上年度年检的企业,资质自动注销,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须重新申请暂定资质。同时将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良纪录记入信用档案,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年检材料时,要对信用档案的内容进行更新。对未上报信用档案或信用档案未及时更新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予以年检。
据市房管局开发办负责人介绍,清理整顿中,凡是公司营业执照有多个经营项目且注册资金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及时办理增资;公司名称字号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变更公司名称;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进行整改的,注销其资质证书。在经营情况的清理方面,新办企业取得 《暂定资质证书》一年内无开发项目、老企业连续两年无开发项目的,将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在公示后半年内整改不力的,将注销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违规经营行为的,将视违规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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