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08年09月19  星期 > 4版-社会 > 正文
 [字号   ]   
被盗后自发“求救信号”
一手机最终物归原主

  据《襄樊晚报》报道:防盗手机被盗后主动向主人发回了求救信号。襄东公安分局刑警在求救信号的指引下,最终找到手机,并将手机完璧归赵。

12日上午10时,东汽基地林女士向襄东公安分局报警称:8月26日傍晚,她在楼下纳凉不慎将手机丢失。因其丢失的手机设有求救功能,9月8日,林女士及其丈夫的手机上分别收到报警短信:“您的手机已启动防盗功能,正在被此号码使用。”收到“求救信号”的林女士当即报警。

襄东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据短信提供的手机号码,联系上正在使用该防盗手机的陈某。陈某称手机是妻子在清扫居民区时捡到的,因与失主联系不上,所以自己就使用了。

民警在高新区找到陈某并说明来意,陈某主动将捡到的手机交给了民警。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