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
土地使用证补办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对 “张湾区红卫街办王湾居委会”申请补办国有土地证书,已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无异议的土地权利人,经核准登记补发新证。位于红卫街办王湾居委会、证号1402、面积152.1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2008年9月18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对 “张湾区红卫街办王湾居委会”申请补办国有土地证书,已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无异议的土地权利人,经核准登记补发新证。位于红卫街办王湾居委会、证号1402、面积152.1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200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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