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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补发公告

东风渝安车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2009年9月16日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号码为十堰市(2009)十土建让字28号。该宗地位于十堰经济开发区许白路,批准面积为136161平方米,取得方式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供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现东方渝安车辆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补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我局对该宗地使用权权利状况已作初步审查,拟予补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现公告征询异议。请与该宗地有关的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主张其权利,公告期内如无有关权利人主张其土地权利,则视为放弃其土地权利。公告期满后,我局将对该公司补发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2009年9月16日颁发的号码为十堰市(2009)十土建让字28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作废。

联系地点: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人:白静

联系电话:0719-8102823

特此公告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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