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4年09月17  星期 > 3版-天河郧西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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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责任保障校园安全

本报讯通讯员王金虎报道:为构建良好的校园安全管理格局,今年以来,郧西县土门镇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工作,无处不在”的理念,在各村、各学校(幼儿园)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首遇责任制”,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首遇责任制,即要求该镇所有干部及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内外遇到事关学生的事情,无论是学生违纪需要制止,还是学校有突发状况需要处理,都要做到谁发现、谁教育,谁发现、谁处理,谁发现、谁负责,谁发现、谁报告。该镇要求辖区各村、各学校加强对实施“首遇责任制”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奖惩办法;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及各学校教职工充分认识推行“首遇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构筑全方位校园安全管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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