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紧盯节点防“四风”
本报讯 通讯员程剑峰报道:“请各乡镇纪委、县直有关单位纪检组(监察室)、相关职能部门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及问责处理情况及时报县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1月15日,房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督办节日期间“四风”调查处理情况。
据悉,该县纪委节前印发《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强化本乡镇、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
春节期间,该县纪委将成立5个工作小组针对公款消费、公车管理和干部作风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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