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玉涛
核心提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张湾区作为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增长极,在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这样一个新的发展理念过程中,政法工作必须坚持立足职能、紧跟形势,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建设好“一极四区、五个张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突出创新发展,激发政法工作新动能
要在传承和发展张湾以往 “百队千人进万家、百千万防控工程、十大系列平安创建、十星级网格建设、社区法律诊所”等平安法治创建机制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探索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区综治中心 “六联机制”建设、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多元化解机制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新举措,持之以恒地推进张湾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公检法司各部门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正司法、执法为民和队伍建设;坚持把法治思维作为第一思维,把法治方式作为第一方式,以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目标,积极推进 “法治张湾”建设方式方法创新;坚持深度建设与深度应用紧密结合,以全区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综治 “雪亮工程”、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应用为载体,探索推广政法云计算、视联网、动态人脸识别系统、热力分布等新技术的应用,以深入推进科技创安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技术运用创新。
要把服务保障创新发展贯穿于社会治理和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用实践创新更好支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服务协调发展,催生政法工作新业绩
要充分发挥区委政法委和各级综治中心的协调推动作用,强化统筹规划、牵头抓总、督导检查,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进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同步发展。要始终围绕维护平安稳定,让群众有安全感,促进公平正义,让百姓有正义感,保障安居乐业,让人民有幸福感;以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为侧重点,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协同发展;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落脚点,着力推进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努力打造平安张湾与法治张湾齐头并进、维稳与维权紧密融合、秩序与活力相得益彰的工作格局。
保障绿色发展,体现政法工作新担当
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保护区,全区政法机关在保护绿色发展中更要彰显新能力、创造新业绩。一是重打击。政法机关要加强有关区直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探索建立案件沟通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执法部门的专业人才和信息优势,定期研判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研究司法对策与服务措施,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合力。二是抓预防。结合司法执法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防治环境污染、保护改善环境、河道治理保水质等司法建议,促进整改完善。三是促改革。区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案件审判制度改革,整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力量,对涉及生态资源环境案件试行刑事、民事、行政 “三审合一”,统一审理、集中执行。
推动开放发展,塑造政法工作新风尚
张湾政法工作要积极应对 “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不断调整改进工作方式。一是深化开放融合发展理念。立足本地职能,统筹国际国内大局、省市区情,密切关注当前经济形势给张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不稳定、不和谐信息,为区委、政府提供准确预警信息。二是积极稳妥处理涉外案件。加强与市、区商务、质监、海关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整合司法力量,建立涉外经济案件专家库,探索涉外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三是开展涉外法治宣传服务。以企业为重点强化涉外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律服务,建立区政法部门服务涉外经济活动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参与涉外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积极向经济部门和企业提出司法建议。
促进共享发展,树立政法工作新形象
要清醒认识张湾政法工作在共享发展中的保障功能,始终找准定位、站稳立场,切实巩固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 “两学一做”、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为抓手,把促进共享发展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转变作风、树立形象,自觉当好共享发展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民工工资等案件,加大对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基本民生领域的法律保障力度。深化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强化司法内部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诉讼财物处置不规范、同案不同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政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推出服务发展和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作者单位:张湾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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