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大洋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洋五洲二期”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规划局将依程序批准该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大洋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洋五洲二期”项目位于天津路东侧,规划林荫大道三号线北侧。原方案2014年10月30日已通过规划审批,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原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申报调整方案规划用地面积:192192.00平方米 (分为a、b、c、d四个地块),用地性质住宅兼容商业用地。项目总体核算技术指标,容积率≤2.62。其中:a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3940.00㎡,总建筑面积164201.05㎡,容积率2.62,建筑密度26.90%,停车位1450个;b地块规划用地面积62760.00㎡,总建筑面积212523.79㎡,容积率2.56,建筑密度25.33%,停车位1080个;c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3528.00㎡,总建筑面积84981.74㎡,容积率2.80,建筑密度24.35%,停车位368个;d地块规划用地面积 61964.00㎡,总建筑面积225398.00㎡,容积率2.62,建筑密度15.51%,停车位1943个;计容总建筑面积为504320.56㎡,容积率≤2.62,建筑密度≤27.3%,停车位4841个。经审查,该项目容积率、日照、间距等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依据64次规委会意见“该项目为净地一次性出让,一次性核发用地指标,分宗地块指标可调剂使用”,项目各项指标总体核算,不突破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上限要求。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
3、十规条字(2012)年第79号规划设计条件
4、鄂(2016)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4568、鄂(2016)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489、鄂(2016)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4811、鄂(2016)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4808号《不动产权证书》
5、《建设项目论证报告》(十规咨 [2019]01-006号)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建设现场、十堰市规划局办公楼下阳光规划公示栏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市规划局网站:http://ghj.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662481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王健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址:十堰市人民北路11号十堰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科
邮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市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规划局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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