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应诉及开庭通知公告
湖北新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代元梅、鲁鑫与你公司拖欠劳动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费一案,本委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7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并于2019年4月30日15时整到竹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县人社局四楼)参加仲裁庭审活动。
特此公告
地址:湖北省竹溪县北大街48号
联系电话:2732907
竹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