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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连续两年进入全省空气质量“十强”

本报讯 记者周亚晖 特约记者叶相成 通讯员段欣宇报道: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全省纳入县域空气自动监测站联网的114个县(市、区)中,竹溪县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成绩优异,再次进入全省前10名。据悉,该县已连续两年进入全省空气质量“十强”。

竹溪县森林覆盖率达78.6%,植被覆盖率达83.9%。茂密的森林、清新的空气、充沛的水源,使该县成为天然氧吧,连续多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350天,是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

为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空气质量,去年竹溪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将县城43条街道及东城新区5950盏普通路灯改造成led大功率路灯,每年节省电量1316304千瓦时;取缔搬迁散乱污企业2家;2家重点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对8家建材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综合整治;新增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0台,完成6辆老旧黄标车淘汰任务;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2起,拦截违规渣土运输车600余辆;不断加强裸露山体治理,建成区绿地面积达292.16万平方米;大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秸秆总利用率达到93%;取缔露天烧烤经营户2家,对具备经营条件的39家露天烧烤经营户实施规范经营;投资1200万元用于道路扬尘、工地扬尘治理等。去年竹溪县pm

10

为59微克/立方米,pm

2.5

为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94%,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

据悉,湖北省对县级空气质量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pm

10

、pm

2.5

以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时考核各地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及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县级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当地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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