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80万 男子逃匿终获刑
本报讯 通讯员王琴报道:处心积虑与人签订假合同骗取80万元,全部支取后逃匿外地。近日,经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2年7月上旬,柯某对丹江口市男子潘某谎称其有个五星级酒店的场平工程,想找潘某合伙。为让潘某相信,柯某带其到某大型酒店施工工地,谎称其中一块地就是他准备施工的土石方工程,随后与潘某签订“保证协议”,约定双方合资共同做场平工程,让潘某首期出资80万元工程金,柯某负责当月内返还本金,保证一个月内干完工程,潘某盈利40万元以上,否则柯某无偿赔付潘某40万元。当日,潘某向柯某银行账户转款80万元。柯某骗得80万元后,先后13次将80万元全部支取,并弃用手机号码,使用他人身份证逃匿外地。2018年5月16日9时许,柯某在湖南省怀化火车站附近被民警抓获。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8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由于合同诈骗本身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一要多方搜集信息。二要充分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系统资源,核实对方提供的资信材料及用于抵押的物品票据的真实性。三要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四要尽量避免听取对方的空头或远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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