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天早上,我刚进办公室,收发室大姐送来一封被我们留置过的私企老板张某寄来的信件。解除对张某的留置措施已有大半年时间,难道出现了新情况?是要翻供,还是要投诉我们?我心存疑虑拆开来信。
张某在信中说:“在我被留置期间,你们主动伸出援手,帮我及时申报债权,不仅为我挽回了几千万元损失,还避免了工地停工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我真切体会到市纪委监委保障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务实行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品质。在此,我衷心感谢共产党的好政策!感谢你们的教导和帮助!”读罢来信,调查张某涉嫌行贿的情景在我脑海中再次浮现。
去年6月,我们在调查某单位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承建该单位建设工程的张某向有关领导行贿。经市监委批准,我们依法对张某采取留置措施。调查初期,张某对实质性问题要么转移话题,要么避重就轻。僵持了近一周,内审工作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天上午,我们找张某谈话时,他一反常态,情绪低落,持续沉默。经反复询问,他说出实情。原来,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不抵债,已申请破产,该公司拖欠他工程款6000多万元。他在被留置前,正准备申报债权,现临近申报时限,申报债权需他本人签字,如不能按期申报,将造成巨大损失。“你放心,你虽然是被调查人,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也是我们的职责,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协助解决。”我向张某作出承诺。
经当天室务会研究,决定暂停对张某的内审,为其申报债权开辟“绿色通道”。我迅速通知张某爱人把债权申报资料送到留置地点,由我们转交张某核对并签字确认。不到三天时间,便帮助张某成功申报债权。“没想到,你们会真心帮我,并且这么快就办好了。”张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积极配合调查。此后,调查工作步入“快车道”。
这封突然而至的感谢信,让我对纪检监察职业有了更深刻认识:只有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理念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才能让当事人真实感知 “惩治腐败不高冷,执纪监督有温情”。
这封信我一直放在办公桌上,在我眼里,它如同一双眼睛、一面镜子、一种力量,鞭策和激励着我在反腐路上坚实前行。
(市纪委监委干部陈苗苗口述 记者李平 通讯员刘先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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