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初稿出炉
5月20日至6月20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吴忠斌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创文办获悉,近日《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草案)》初稿出炉,5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依法促进市民文明行为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按照立法计划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立法相关程序要求,市创文办委托有关法律专家团队,在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十堰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拟定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初稿。初稿现已在秦楚网、十堰政府网发布,请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记者看到,《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分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与鼓励、保障与实施、检查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七部分。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来信等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电话:0719—8647392市创文办宣教处,电子邮箱:syfzb560@163.com,来信请寄: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市创文办宣教处4007室,邮政编码: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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