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国药东风总医院“科教中心项目”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国药东风总医院 “科教中心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大岭路国药东风总医院院区。用地性质: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积:665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66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2695.0平方米,容积率:3.41,建筑密度:28.3%,建筑高度≤48.6米,绿地率:35%,停车位:117台,建筑性质:科研综合楼,道路主要出入口:院区内部道路,建筑风格及色彩:灰色现代风格(见效果图)。经审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建筑间距、日照等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项目实施须符合人防主管部门要求。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十政发[2016]16号)等法律法规
3、十规条字(2013)年第133号《十堰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附图
4、鄂 (2018)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2201号《不动产权证书》
5、《建设项目论证报告》(十规咨[2019]01-002号)
6、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意见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苏晓霜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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