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现对 “《十堰生物产业园(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04南侧部分地块控规调整论证”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概况
2019年1月15日张湾区人民政府致函原市规划局,申请将《十堰生物产业园 (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04南侧部分用地性质调整为工业用地。
经2019年4月4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原则同意生物产业园局部控规调整。
二、调整内容
(见右表)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4、《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
5、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6、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四、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 (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用地调整涉及地段;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公示内容
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分图则、调整后分图则(详见规划地段现场张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 静
电 话:8642972
电子邮箱:syghjsyd@163.com
地 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 (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 编:442000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3日原控规用地性质拟调整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理由
农林用地用地面积:8179㎡d02-05地块: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5222㎡容积率: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限高:≤24米d02-06地块: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2957㎡容积率: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限高:≤24米1.省政府建设用地批件,该地块已由农用地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2.支持张湾区重点招商项目建设。3.拟调整地块北侧已调整为工业用地,该地块现状已开挖平整到位,并修建护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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