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医疗卫生领域四大突出问题
时间: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 范围: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覆盖50%以上
本报讯 记者周亚晖 通讯员常斌报道:近日,我市卫生健康、网信、发改、公安、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联合印发 《十堰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即日起对全市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重点整治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出具虚假证明、出售假药,以及医疗美容、生殖、泌尿、皮肤、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通过虚假宣传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恶意骗保行为。三是严肃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行为。四是坚决查处大型医疗仪器检查开单提成、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术中加价等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市成立市级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部门分工,定期会商协作。整治范围将实现医院 (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