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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应成为自觉行为

潘世新

1月22日上午,荆州市张阿姨遭大型犬袭击致重伤;8月26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一名11岁女童被狗咬伤10多处……此类恶犬伤人事件不仅引发社会治安问题,还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养犬是公民的一种权利,但养犬不能影响他人生活,必须文明养犬。近年来,我市组织志愿者纠正居民不文明养犬行为,设置“宠物便便箱”方便居民清理宠物排泄物,专班开展抓捕流浪犬行动,明确遛犬不牵绳等行为是不文明行为……种种措施的推行,虽让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不文明养犬行为。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文明养犬,既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还要靠每位市民的自觉行动。文明养犬,不仅体现了一个公民的文明素养,也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为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做到文明养犬,携手共创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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