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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被全国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本报讯 通讯员朱晓华报道:12月4日,市司法局收到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的文件 《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妇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该局被授予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建设便捷、高效、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以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重点,持续扎实推进法律援助 “立交桥”工程建设,撑起了妇女儿童 “保护伞”; 以调解促和谐,当好妇女儿童 “知心人”;以送法治进家园为重点,发挥了妇女儿童维权 “引路人”的作用。在 “三八”妇女节、 “六一”儿童节、 “法律援助宣传月”及 “12·4”宪法日等节假日,集中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在全市营造了尊重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维护全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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