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孙惠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进法治十堰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高水平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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