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纪委监委对材料报送立规矩明要求
上报材料“迟到带病”要倒查问责
本报讯 通讯员索舫 喻成俊报道:近日,针对案件统计分析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文书材料报送不及时、材料质量不高及乡镇(街办)纪委报送滞后等问题,茅箭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相关文书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试行)》,对材料报送立规矩、明要求。
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结合实际,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湖北省纪委机关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工作办法 (试行)》,对问题线索初核和立案审查调查两方面文书材料报送内容、时限、流程等予以规范和细化。进一步明确报送内容,如自办案件、指定管辖案件、乡镇 (街办)纪委自办案件分别需要报送哪些材料;对不同类型的材料报送时限作出具体要求,明确问题线索初核情况报告,对送审、修改、了结销号每一环节作出时间要求,明确立案件、结案件的相关材料具体报送时限;对责任追究情形做出规定,如立案案件报送不及时、案件长期超期未结案、经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核未通过问题线索,核查组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予修改也不予送审等情况,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并反馈至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据统计,今年6至7月,该区纪检监察系统立案案件、结案案件月报送率均为100%。截至目前,共了结问题线索116件,同比增长152%,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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