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0年09月01  星期 > 2版-时政要闻 > 正文
 [字号   ]   
市市场监管局实施放宽准入机制、信用修复机制、容错免责机制
包容审慎监管护航企业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王波李小丹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截至8月31日,我市已对61家市场主体实施“首违不罚”,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这是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三大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机制、全力营造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良好环境的例证之一。

建立放宽准入机制,市场主体“百花齐放”。该局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网办工作,实现企业登记、社保登记、申领税务发票、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5个环节2个工作日办结目标。进一步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支持新经济企业使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语作为经营范围表述,支持新经济企业将具有地方区域特色,能反映本土历史、文化、风俗等特点的经营项目作为申请经营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四新”用语表述经营范围2839家,同比增长50%,其中新技术用语90家,同比增长50%;新产业用语465家,同比增长29.89%;新业态用语2277家,同比增长117.48%;新模式用语7家,同比增长133.33%。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企业“满血复活”。该局着力加强各部门落实信用信息归集职责,全市在 “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注册部门452个,接入部门用户266个,注册用户2343个,归集信息总量1783.6万条。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助推实现信用修复,在全省率先将已改正的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撤销时间,由公示期满5年改为满1年;因未按时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报年报后无需申请即可主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因未公示年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主动履行公示义务且列入期限满1年,可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至目前,该局已为市场主体移出异常名录1047户、撤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5条,让部分失信企业 “满血复活”,全身心投入生产经营。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该局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积极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新兴产业发展包容审慎监管,出台 《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42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通过柔性执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优先运用提示、告诫、约谈、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有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热情。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