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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堰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0年10月10日)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统揽全局、果断决策,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关键时刻亲临湖北抗疫一线指挥,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上下一心、英勇奋战,打响了气壮山河的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经过艰苦卓绝努力,十堰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果,为全国、全省疫情防控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这场严峻斗争中,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闻令而动、全力奋战;广大医务工作者发扬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白衣为甲、逆行出征;广大公安干警、社区工作者冲锋在前、忠诚履职;广大科研人员、新闻工作者、志愿者、企业职工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广大人民群众识大体、顾大局,守望相助、顽强不屈,共同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钢铁长城,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强大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越性,充分展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强意志和昂扬风貌。全市5人获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2个集体获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32人获评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0个集体获评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这些先进典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重大贡献,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中的杰出代表。

为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充分激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板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凝聚浴火重生、疫后重振的强大正能量,市委、市政府决定,授子曹通等399名同志“十堰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4个集体“十堰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艰巨而繁重。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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