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雁博 通讯员 丁政 袁伊璇
“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72小时内奔袭1300余公里,为我公司保全价值4560余万元的财产,堪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急先锋。”日前,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法务部相关负责人的话,道出了我市众多企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致感受。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也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动准则。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畅通立案“绿色通道”,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严惩涉企侵企犯罪,治理商业违规行为,汇聚破案审判合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努力兑现胜诉权益,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强化机制保障,做营商环境的“建设者”;立足审判职能,做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强化需求对接,做司法惠企的“服务者”。牵头的“提高合同执行效率”“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两项优化营商环境“硬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参与支持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取得良好成效——
持续推进执行攻坚,提高合同执行效率。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等举措,超标准完成 “提高合同执行效率”两项指标。“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我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4252条,限制高消费39913条,限制乘坐飞机火车出行72570人次,拘留1609人,罚款21人,判处拒执罪16件16人,执结涉企案件7520件,执行到位金额63.34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8.28%,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分别超标准7.28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中排名第四。
推进审判机制建设,提升破产案件质效。对照破产审判“6+2”审限控制性指标,克服疫情等因素对破产审判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办案效果、清理“僵尸企业”等手段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权益。该院出台《审理破产案件指引》《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等全省首批破产案件审理配套措施,切实解决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的难题;对2件两年以上未结案件明确院领导包案,挂图作战,限期办结;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程序;依法驳回对具备清偿债务能力的世际中远公司的破产申请,帮助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走出困境。2018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企业破产案件30件,涉案标的106.5亿元。审查受理十堰盟发实业有限公司、十堰方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执转破”案件6件,化解执行案件219件,消化债务、盘活资金6.35亿元。
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减少中小微企业诉累。以“多元调解+速裁”机制为突破点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将民间借贷、小额买卖合同等纠纷导入前端机制快速解决;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50930件,占一审民事案件81.47%,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46天;审结民间借贷纠纷和企业借贷纠纷案件21059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企业融资行为,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常态化纠错机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法律政策界限,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保持对涉企犯罪高压态势,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1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将持续聚焦核心指标,在发挥联动机制上带头,改进司法作风,将崇商、重商理念落地;规范司法行为,将扶商、护商任务落实;畅通解决纠纷渠道,把亲商、安商要求细化;做好履职服务,把爱商、暖商放在心头,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为十堰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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