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地查看危房改造项目

柏小松家改造前

柏小松家改造过程中

柏小松家改造后
记者王雁博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精准扶贫号角吹响以来,竹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显著,实现了从“有其屋”到“优其屋”的巨大跨越,真正让群众“安居”,不再为住房发愁;以“安居”促“乐业”,加速奔向小康生活。
明确目标 全面覆盖
竹溪县水坪镇闫家坝村贫困户柏小松家如今住上了宽敞明亮的三间砖混结构的楼房,屋前挂着大红灯笼,屋面贴着白色瓷砖,干净整洁。而在三年前,柏小松家还住着木瓦房,房屋承重结构全部是木头,年久风化、四周透风,居住十分危险。“因为家庭困难,我盖不起房子,只能将就住在以前的木头房子里,现在好了,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住进了楼房。”房屋重建后,柏小松感慨到。
居住环境的巨大变化,得益于竹溪县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要求,大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确保“不落一人、不漏一户”。
竹溪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充分认清“两不愁三保障”是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刚性目标和底线任务。而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 “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内容,群众关注度极高。对此,竹溪县研究并印发了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的通知》、《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危房改造进行总体安排部署,明确了4类对象危房全清零、住房安全全认定、改造质量安全全达标、资金全拨付、问题反馈全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五全一保障”的工作目标,从2019年开始全面梳理历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住房鉴定、危房改造、质量验收四个“清单”,精准掌握农村住房安全情况,确保不落一人、不漏一户。
严格管控 夯实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把这一利民、惠民的好事办好,竹溪县深入研究制定危房改造政策,精准识别对象,严控改造过程,做到了“五个严格”——
严格对象确认。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身份识别须经乡镇和多部门联合认定,唯一住房必须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做到对象准确,应改尽改;严格审批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质量管控。落实质量管理各方责任,明确基本的改造标准、新建的面积要求,严格检查验收。以消除农房安全隐患为首要目的,先室内、后室外,坚决防止和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格资金监管。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不准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不准提取工作经费;严格档案管理。实行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管理制度,规范危改档案建立、信息系统录入备查,确保危房改造政策的精准落实。
为高效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竹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召开指挥长会议多次专门研究,制定政策,明确工作措施,把“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列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压实县、镇、村工作责任,形成“行业牵头,政府推动,镇村主体,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领导分赴各战区亲自督办和调度,镇、村书记现场办公,政府督查室、扶贫办、住建局等单位组建专班,深入战区和村组现场督导危改进度、质量安全、组织验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为完成“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立机制 巩固提升
据统计,自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竹溪县累计排查和鉴定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情况35208户,实施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20027户,共拨付中央、省级补助、县级统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2亿元。
2019年底,竹溪县“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国家验收,2020年4月21日省政府批复同意竹溪县脱贫摘帽。尽管前一阶段竹溪县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但竹溪县并没有因此放松要求,而是组织开展了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对各村各户住房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改造消除。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户住房情况采取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户住房长久安全。
与此同时,竹溪县积极探索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房改造试点、塑造乡村特色风貌、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相结合的机制,安排专项资金进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真正让群众住得安心、睡得放心、过得舒心。
(材料提供:竹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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