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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严格财物制度 筑牢廉政防线

 本报讯 记者王雁博 通讯员徐波报道:近日,市司法局成立专班,到4个独立预算的局属单位开展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把关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住管理上存在的漏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司法局制定“明规三条”,凡涉财务报账,严格执行,以确保整改实效。

程序前置,无令不行。针对出差审批不规范问题,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必须事前把审批、派车等相关事项提前报批,除非处理紧急事务且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另一方面分管副职出差差旅审批除由本人签字审批,还要有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

要件齐全,缺一不可。针对部分报销要件不全问题,缺少关键要件的一律退回补办,不记账,待要件补齐后及时入账;缺少非关键要件的,记录下来但不入账,催促当事人及时补充完善并销账。对经多次提醒仍缺件少件的报账当事人,建议纳入报账“黑名单”,并报请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附加报告,情况说明。对报账过程中缺少非关键要件且无法及时补充的,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提供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如刚入职干部出差时未办理公务卡的,在报销时需提供未使用公务卡原因的情况说明材料,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到财务报账。

市司法局财务科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不仅是对我们财务工作人员自身的保护,也有助于形成良性循环,大家都按规矩办事,做到警钟长鸣,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全局的廉政氛围也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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