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农户开展医疗扶贫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接受村民健康咨询

深入易地搬迁安置区开展义诊活动

家庭医生指导村民安全用药
记者毛以国 通讯员胡昌华
践行为民初心,担当扶贫使命。
在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大潮中,郧阳区医保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按照“六个精准”要求,以绣花功夫推动医保扶贫政策落实落细。自2014年以来,该区年均参保贫困人口达16万人,累计报销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约3350万元、住院医疗费用约7.9亿元,大病保险费用约6900万元,医保扶贫为贫困群众撑起了健康“保护伞”,为全区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保障。
基金征缴 应保尽保
郧阳区把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作为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的基础,加强组织领导,由郧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挂帅统筹、分管副局长专职主抓,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形成了全区20个乡镇(场)划地为格、340支驻村帮扶工作队密切配合抓基金征缴工作的良好局面;强化部门职责,对确实无能力支付参保费用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申报并全额资助缴费;厘清特殊人群,对所有特殊参保情况跟踪到人、失联情况复核到人,对新增贫困人口实施动态参保,所有参保对象都核准了信息,建立了参保台账。通过一系列举措,郧阳区参保群众实现了应保尽保。
2019年,郧阳区在全省率先创建“全省保险扶贫示范区”,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小额人身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社会慈善等衔接,为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大病补充商业保险,兜住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风险底线。
政策落实 应补尽补
强化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确保 “应补尽补”一分不少。郧阳区通过发动包户干部、签约医生入户宣传,乡村卫生服务人员在住院结算、诊疗回访、履约服务等工作中加强宣传,印制健康扶贫宣传册等多种途径,深入宣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财政定额补贴政策、区域内健康扶贫 “985”政策等,力求贫困群众对医保扶贫政策应知尽知。
按照全省医保扶贫政策要求,郧阳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实行定额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予以兑现。2019年,区财政为每个参保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的标准为60元,全区共补贴124655人、747.93万元,补贴资金由各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兑现到户,无滞留现象。
费用结算 应报尽报
为确保医疗费用结算应报尽报,郧阳区22家医疗机构均按时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所有住院费用自动核销、即时减免。
其中,贫困对象在县域内住院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只需缴纳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费用,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区域内健康扶贫 “985”政策全面落实,即2019年8月1日新调整的健康扶贫政策出台后,农村贫困居民在县域内住院政策内报销90%左右,慢病门诊政策内报销80%左右,年度个人自付政策范围内控制在5000元以内。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取消封顶线,降低起付线50%,提高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县域外就医,实行分级转诊制度,按规定转诊到县域外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按县域内同级别医院标准执行;转诊到十堰市外定点医院的,按普通城乡居民执行。
今年截至9月底,全区68084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报销政策,医疗总费用合计为1536.7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58.0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8.87万元,扶贫保险报销955.02万元,门诊慢性病实际报销比例为81.46%。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的要求,郧阳医保人将继续牢记初心使命,恪守职业规范,以更优质服务、更廉洁纪律、更扎实作风,全方位落实医保政策,坚持不懈将医保事业办实、办好,尽心竭力确保医保这一“民心工程”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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