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赵晓东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赵晓东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十堰市星海实业发展总公司 (涉及本金1148700元,利息3050944.12元,本息合计4199644.12元)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赵晓东。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赵晓东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赵晓东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相关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赵晓东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18963939882
十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赵晓东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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