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现依法对湖北美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 “大美盛城南区三期”项目对外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概况
湖北美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 “大美盛城南区三期”项目位于上海路75号,于2017年4月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2017-25号)及红线图 (2017-JG-025)。湖北美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 “大美盛城南区三期”项目已实施建设。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外立面颜色与规划审批方案不一致 (详见附图),且存在日照不满足2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现因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为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按照市政府专题研究意见,明确项目内部日照大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居住式公寓,其使用年限、转让、买卖 (涉及各项税费)等情况与其他不动产登记要求相同。依据该项目 《大美盛城南三期 (调整方案)分析报告》 ([2016]09-018号),项目本次核实的9#、12#、16#、20#、22#楼中因内部建筑自遮挡有164套房屋日照大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 (具体为9#楼:1号户型2-10层,2号户型3-11层,3号户型13层,4号户型3-6层,5号户型2-5层,6号户型2-4层,共30户;12#楼:1号户型2-6层,2号户型4-18层,3号户型20-21层,4号户型4-7层,5号户型4-7层,6号户型2-5层,共34户;16#楼:1号户型2层,2号户型2-14层,3号户型25-26层,4号户型3-7层,5号户型3-5层,6号户型4-7层,共28户;20#楼:2号户型2-11层,3号户型19层,4号户型8-19层,5号户型8-19层,6号户型8-10层,共38户;22#楼:3号户型2-5层,4号户型2-10层,5号户型2-11层,6号户型2-12层,共34户;);现将上述房屋使用性质明确为居住式公寓。
二、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项目醒目位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大厅公示栏。
2.新闻媒体: 《十堰日报》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zy.shiyan.gov.cn/
三、公示时间
从 《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四、联系方式
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办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传真:8102838
电话:8102421
电子邮箱:syghzf@163.com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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