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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地各部门积极宣传《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规范自我行为 提高文明意识

本报讯 记者吴忠斌 通讯员鲍莉莉冯定艳 高宏俊 王丽报道: “叔叔您好,这是元月1日正式施行的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请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做一位文明守礼的十堰人。”1月5日上午,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办中观社区网格员将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读本分别送到辖区居民王忠林和曾宜清家中,并为他们讲解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条例内容。连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积极宣传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促进条例落实落地。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求各单位自觉开展学习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的浓厚氛围。组织动员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各单位积极组织下沉党员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据了解,下一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文办将根据条例规定,逐项细化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既放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工作路线图。同时,建立宣传贯彻落实条例长效机制,强化对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践行、捍卫文明行为。

1月4日上午,张湾区汉江路街办银河社区组织志愿者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志愿者向沿街商户、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解读条例内容,引导大家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促进居民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社区居民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与参与率,也使社区干部更加了解居民需求,有针对性地为民解忧。 近日,张湾区红卫街办积极组织下沉党员、“红卫红”志愿者在小区向群众宣传条例相关内容。自条例出台以来,红卫街办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等,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条例内容,让条例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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