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贺汉湘 王超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我市经济饱受冲击,产业复苏困难重重。为夯实抗疫保障,助力复工复产,促进民生发展,我市财政人守土尽责,迎难而上,发挥财政职能,做强财政保障,落实减税降费,解决企业难题,优化营商环境,千方百计抓防控、保民生、促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稳步回升作出了不懈努力。
守住百姓“粮仓”筑牢战疫“后方”
创新财政机制,筑牢疫情防控“大后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落实前线抗疫资金分秒必争,抗疫战士等不得、患者等不起。我市财政人发扬冲锋在前、服务在前精神,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应急值守制和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畅通应急资金拨付“高速通道”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对应急采购和落实补助实行先调度再清算、先预拨后决算,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有限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2020年,全市财政共筹集疫情防控资金11.12亿元,保障了我市传染病区改扩建、医疗设备购置、确诊病人治疗、医护人员防疫补助等支出,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病患救治作出了积极贡献。
用好财税政策,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用足用好各项政策,主动对接服务,确保企业、个人应享尽享财税支持政策。积极开展失业保险费返还,市城区累计返还失业保险费6931万元,惠及企业4000余家,稳定就业岗位13.6万个。统筹整合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发展和科学技术等专项资金9466万元,运用财政奖补、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中小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补助政策,及时兑现东风公司疫情补助资金284万元,兑现9家运输企业疫情期间应急运输补助资金118万元,帮助企业减负。筹措资金1256万元,对我市11382名高校毕业生给予人均一次性1104元求职创业补贴。筹集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资金6235万元,支持旅游市场复苏及服务业发展。其中,安排2636万元兑现“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旅行社奖补和免门票政策。
优化支出结构,跑出民生改善“加速度”。十堰财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财政形势异常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压减支出、盘活存量、统筹专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2020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达374.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6%,同比增长12.4%。全面落实社保惠民政策,积极筹资全力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社会保障。筹集社会救助资金11.76亿元,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筹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293万元,落实高龄津贴、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等政策。筹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6042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2亿多元提高城区教师奖励工资补助标准,支持学校改扩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筹资11.7亿元,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统筹资金2亿多元,全面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管理,助力文明创建。
用好财政杠杆 激活发展动能
在疫情防控大背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如何放大“财政杠杆”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十堰财政巧用财政杠杆“八字诀”,不断注入经济发展新活力,激活经济发展动能。
“减+免”,落实减税降费,为企业发展减负。全面落实中央及省一揽子财税支持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基层和企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十堰财政联合税务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财税政策宣讲,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全市财税部门共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7大类、350余条,惠及纳税人、缴费人超过77万户(次),惠及面达99.8%,累计减免税费超40亿元。全市减免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费超10亿元。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市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1638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4895万元。办理因疫情导致的单位(个人)非税收入退费(含房租、教育收费等)625万元。
“筹+缓”,创新支持方式,为实体经济赋能。开展企业包联服务。2020年,按照市“双千”办要求每名领导干部包联一家企业。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带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先后深入18家企业开展惠企政策宣讲和调研,了解企业发展困难,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积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大力支持重点项目。继续推进政企合作“1+5”战略协议,筹集资金6.02亿元,兑现双星东风公司环保搬迁补偿。筹措资金7.5亿元,支持十西高铁、郧武快速路和G316武当山段新建工程等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63亿元,确保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立交桥PPP项目等相继投入使用。缓收支持县域发展资金。将支持各县(市)的重大产业基金4.8亿元、原投放区级支持智能装备发展的市级调度资金1亿元、投放市区与银行合作开展的助保贷资金0.6亿元延期半年收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惠+保”,撬动社会资本,为企业融资纾困。发挥“过桥资金”作用,缓解企业短期融资困难。自2020年4月1日起,对中小企业继贷市级中小企业应急周转金实行优惠费率,由年息4.35%降低至2.175%,2020年累计开展30笔业务,为企业提供“过桥”融通服务5.02亿元。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安排2000万元资金,提供融资担保增信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安排3000余万元资金,支持十堰政信担保公司做强担保功能,共为小微企业办理8.16亿元担保业务,其中免收担保费的业务达3.27亿元。建立产业引导基金,积极与省级县域经济发展基金开展合作,新设两个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总规模11亿元,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工业实体经济发展。
“宽+贷”,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政府投资评审信息化管理。搭建“四位一体”的投资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网上建设单位、资金管理科室、评审中心、协审机构“一条龙”流水线服务。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放宽政府采购限额,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限额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推动“政采贷”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与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系统对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可凭合同享受无抵押线上一站式信用融资服务。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实施涉企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清单之外零收费,及时将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基金项目在网上公开,严禁乱收费。
强化财政担当 履行发展使命
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是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肩负着“一库净水永续北送”的历史重任。十堰财政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向上争取,全面向内挖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筹措资金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安排1.5亿元,专项用于神定河、泗河、犟河污水处理。筹措资金3.7亿元,支持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争取资金2759万元,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第二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统筹资金4599万元,用于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兑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3.2亿元,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加快发展。争取11.97亿元新能源车推广应用资金,统筹节能减排资金,支持汽车生产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我市严格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快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拨付,强化扶贫资金安全和绩效管理,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更高、成色更好。2020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5亿元,支持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全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4.85亿元,重点用于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筹措4600万元用于“三区”建设、重点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2020年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片区15个。设立规模为3亿元的精准扶贫产业专项基金,用于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市本级农副产品采购额达1200万元。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2020年,我市财政人砥砺奋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征途漫漫,唯有奋斗。2021年,我市财政人将永葆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奋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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