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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通报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和信用评价考核情况
倡导诚信经营 促进健康发展

本报讯通讯 员 唐伟李春莉 报道:日前,市住建局根据《十堰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和信用评价考核办法》,对全市31家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和诚信经营情况评价考核,旨在促进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诚信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据了解,本次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和信用进行评价考核,是以各企业诚实守信自测自评打分为主、各县市区考核组打分为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勘察、核查资料、听取企业汇报等形式开展。从企业市场行为、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生产现场管理、专项试验室运行、原材料质量管控、生产质量、环境环保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从考核总体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能严格按照《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把质量关,绿色环保安全生产。混凝土试验、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基本落实到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混凝土试验设备配备齐全、计量检定合格;市场经营依法依规,不恶意拖欠工人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有1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分别受到国家、省、市、县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表彰,获得加分。但也有部分企业在市场行为方面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数量和专业配备、内部分工不能满足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需要。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地址、主要管理人员等资质条件发生变更,未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部分企业质量管理文件没有按新的评审方法进行改版修订。个别企业没有与管理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没有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每年没有开展职工健康检查。在绿色环保生产方面,部分企业厂区、车容不整洁,厂区内没有设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生产的废浆、废水、废渣没有做到完全循环回收再利用。个别企业混凝土运输车辆出厂未冲洗,混凝土运输车辆未达到《十堰市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要求。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少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计量器具及试验室的原材料试验设备没有及时年检。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没有建立试验室视频数据采集系统及试验数据自动采集、自动分析及数据上传系统。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关键材料抽检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采用已淘汰的试验方法,水泥的安定性检测未采用雷氏夹法,试验数据的可靠性降低。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培训不到位,试验证过期。个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或合同对产品进行交货检验并记录,《预拌混凝土交货单》中供货规格、数量、混凝土的坍落度等内容填写不完整,未及时签字确认,进入工地现场的混凝土质量无法溯源。个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留样室未在明显处设立规范标识牌,存在混堆、混放的现象。

此次考核有20家企业测评为 A级,有8家企业测评为 B级,有3家企业测评为 C级,无不良失信企业。下一步,市住建局针对此次考核中发现的企业扣分问题事项,要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抓紧落实整改,确保混凝土质量生产安全和绿色环保达标,依法依规诚信经营。针对检查发现的“企业试验室实验员无操作上岗证或实验员证过期”等问题,市住建局将适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举办一期实验员培训班,提高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以满足混凝土企业实验室资质条件的要求。市住建局还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回头看”复查被考核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问题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行即时通报。对测评考核为 C级的企业,进行警示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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