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解难题
本报讯通讯 员 贺鑫 报道:“窗外的臭水沟不见了,我们心情舒畅了,睡觉也格外香。”不久前,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工作时,该县城关镇东风村村民杨大姐高兴地对检察官说。
2018年,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该县城关镇的东风电站引水渠中有大量垃圾和污水。经调查,该水渠原本是东风电站的引水渠,上至竹溪县龙坝镇廖家岭村,下至城关镇东风村,自2010年停产报废后闲置至今,因无人维护清理,渠内污染愈发严重。由于该情形污染了生态环境,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020年5月,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在跟进调查中发现,东风电站引水渠的治理工作仍未开展。当年7月27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经过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竹溪县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当庭判处两个责任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消除东风电站引水渠周边环境卫生污染问题和安全隐患。
拿到判决书后,相关责任单位克服履职中存在的困难,就引水渠污染治理问题商定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城关镇政府作为牵头单位,对引水渠进行了及时清淤,并安排专人巡查,对发现的倾倒生活垃圾等现象及时制止并上报。同时,城关镇政府与多家责任单位共同制订了治污整改方案,通过实施污水和雨水管道改造工程、清理渠内的垃圾、处理基础路面、优化周边居民出行条件、增加环卫设备等举措改善污染情况。
今年6月24日,检察官再次来到改造现场看到,引水渠存在的环境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恶臭的垃圾和污水不见了,宽敞的道路基本成型,沿线老百姓的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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