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十堰市统计局十堰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十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0个县(市、区)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3209004人中,0-14岁[3]人口为599932人,占18.70%;15-59岁人口为1998483人,占62.28%;60岁及以上人口为610589人,占19.0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1977人,占14.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6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2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4个百分点。
(见表4-1)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0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地区有3个,在60%-65%之间的地区有2个,在60%以下的地区有5个。
10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6个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见表4-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635258人,16-59岁人口为19631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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