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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人社工作职责 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市人社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综述

记者 王雁博

诚信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诚信是最强的发展引擎。为全面深化“信用十堰”建设,营造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环境,市人社局积极部署、创新探索,凝心聚力、把握关键,快抓实干、计日程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近年来,市人社局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规范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归集,落实“黑名单”“红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严格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诚信教育实践和诚信宣传教育,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开展信用承诺,有力推进人社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信用十堰”建设贡献力量。

探索动态诚信等级评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关乎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大局,更是优化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市人社局围绕“诚信”二字做文章,“15333”动态诚信等级评价机制在市城区推行开来。

“1”是指一个办法管总。我市出台《十堰市从事生产经营的施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动态评价暂行办法》,将方式方法制度化,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5”是指五项制度落实。除了用工实名制、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等治欠保支工作的四项核心制度外,还增加维权信息公示制度,作为诚信等级评价的基本要件。

“333”指主要针对三种企业,划分 A、B、C三种诚信等级,对应三种结果应用。三种企业,包括本地企业、外地企业以及注册地在本地但近两年内不在本地生产的企业;三种诚信等级中,正常经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都为 A级,两年内欠薪投诉达6次及以上的降为 B级,有重大欠薪情节的降为 C级;三种结果应用中,A级企业可依法优先享受工资保证金减免的优惠政策,依法参加招投标活动;B级和 C级除加强日常监管外,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其相关活动予以限制。得益于市政府对于诚信建设的重视,按照相关规定,评为 B级和C级的企业被限制参加当地的招投标活动。

从有无拖欠的“晴雨表”,变成诚信评价的“温度计”,随着工作重心前移,治欠保支工作从事后监管变为事前预防,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也从“消防队”变成了“预防队”。

“15333”动态诚信等级评价机制,进而成为企业的“活广告”和“金招牌”。获得 A级诚信等级的企业去政府部门办事更方便,连续两年保持 A级,还可免交工资保证金,可以为企业节省不少成本。更重要的是,保护了诚信守法的企业,将不良企业剔除在外,行业内市场竞争变得更公平、更透明,营商环境得到显著优化。

开展诚信缺失专项治理

长期以来,市人社局高度重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多措并举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为“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建设夯实社会信用基础。

开展人事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近年来,市人社部门严格按照程序核实违纪考生的作弊事实,如实记录考生信息和具体作弊情况,并让考生核实记录签字确认,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由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分别给予其记入诚信档案库5年或长期记录处理;考前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发挥联防优势,依托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无委会等相关部门力量,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行为;依托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大数据”分析技术,以考点为单位,跟踪分析筛查出异常报考人员名单,对重点人员实施针对性防控,让考试作弊行为无处落脚;加大“技防”投入力度,先后投入50余万元购置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新型防作弊设备200台,更新改造试卷保密室;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违纪类别实行分类通报,对党员身份的违纪违规考生,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其党纪处分,加大违纪惩处震慑力度;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向考生发出“诚信考试”的倡议,悬挂“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违规作弊为耻”宣传展架,发放诚信应考宣传页,营造了诚信守法考试的浓厚社会氛围。2018年建造师资格考试中,我市取得全省唯一“零雷同”的佳绩,被授予全省“考风考纪”先进单位称号。2019年,人事考试考生达到26354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继续保持“零雷同”,取得考风考纪先进市的荣誉。

开展虚报冒领养老金专项治理。市人社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市防范虚报冒领养老金专项治理行动。科学制订《十堰市防范虚报冒领养老金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并已下发至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定期召集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查处和防范社保欺诈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分析社会保险欺诈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我市查处和防范社保欺诈相关工作。

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市人社局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湖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根据权力清单,结合“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健全信息采集制度和归集制度,建立实施“双公示”制度。

规范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归集。按照省人社厅信用信息目录,对照《湖北省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技术规范》,做到“应归尽归”。为进一步规范人社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对各科室(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掌握的公共信用信息于三个工作日内在信息汇集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进行动态管理,做到信息规范管理,全面提高信息采集质量。截至目前,已向省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披露各类信息3326789条。

落实“黑名单”“红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工作。以实施“15333”诚信动态评价为抓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同时,建立欠薪“黑名单”“红名单”制度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印发《关于十堰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红名单”的通报(第一批)》,公布453家“红名单”企业。同时,将4家用人单位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众多主流媒体予以公布。做好“行刑衔接”,对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和欠薪逃匿案件,在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提请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及时跟进,从严打击、铁腕治欠。

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2021年共移送公安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起,对违法企业和违法人员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十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盯重点,补短板,抓落实,通过加大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公布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建立职业资格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数据档案库和打击骗保等工作,不断推进人社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治欠保支工作从事后监管变为事前预防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召开劳动保障诚信动态评价专题会议

探索“15333”动态诚信等级评价,根治欠薪有了新举措

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

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发放诚信应考宣传页,营造了诚信守法考试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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