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毛以国兰璐通讯员 张家宁韩晓君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在司法为民最前沿和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的人民法庭,如何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地处鄂西北边陲的郧西县人民法院,结合该县地理位置偏远的实际,通过优化法庭布局,强化法庭职能,打造特色法庭等系列举措,着力加强基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促进全院审判执行主业有序推进,实现诉讼执行案件受案数逆势下降、结案率明显提升的良好效果,彰显了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2021年,该院共有20余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上津和香口两个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突出特色】
女子法庭建新功
位于郧西县西北部的香口乡是十堰市重点建设的“菜篮子”,好山好水不仅孕育出高品质蔬菜远销全国,还培育出闻名全国的先进集体——香口女子法庭,为山村女性擎起一片蓝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指明了方向。2016年,郧西县人民法院抓住机遇,把香口法庭打造成女子法庭,牢牢守住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最后一道防线。
“请陈庭长(香口女子特色法庭庭长陈娟)为我做主”。2017年3月,郧西县土门镇双庙村7组村民陈某荣到香口女子法庭大门口连声高呼。法庭工作人员接待后了解到,当年2月,陈某荣骑自行车在集镇主干道正常行驶时,被曹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刮擦后倒地受伤,在县人民医院治疗35天,伤情诊断为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经土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负主要责任的曹某支付赔偿款4.2万元。可在签字调解后,陈某荣双腿逐渐不灵便,后来拄双拐走平路都很困难。当时,陈某荣丈夫失业,女儿即将上大学,全家陷入经济困难。正在怀孕期的陈娟冒着酷暑,顶着烈日,多次在土门镇司法所、曹某、陈某荣三方奔走。最终,陈某荣的伤情经司法鉴定,评定伤残程度为十级,陈某荣经过两次起诉,先撤销土门镇司法所的调解协议书,后经女子特色法庭审理,判定曹某共赔付陈某荣13.2万元。
“挽救一个母亲,就是拯救一个家庭,这既是责任,也是使命。”陈娟在香口法庭任了5年庭长,她和同事用法治力量为辖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2016年—2021年,香口女子法庭平均每年受理案件160件以上,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占60%,其中调解占86%,让当事人尽快从案件中走出,开始新生活,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多元共治】
绘就解纷“同心圆”
“感谢上津法庭,让我们这么快拿到了赔偿款,还给孩子安排了补课”。这是陈某在拿到2万元赔偿款和学习资料后,向上津法庭工作人员表达的真诚感谢。
2021年底,陈某带着12岁的儿子在上津集镇游乐场游玩时,孩子在蹦床设施上摔倒,导致右肱骨骨折,住院24天医疗花费1.3万元,孩子出院后需继续休养,无法上学。陈某要求游乐场经营者赔偿医疗费、补课费等损失。经营者则认为现场安保人员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陈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疏于防范导致伤害事故发生,应当自行承担损伤后果,双方争执不下引发诉讼。
上津法庭受理案件后与当事人双方展开深入交流,秉着依托多元解纷平台协调,既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又尽量降低诉讼程序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原则,迅速与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对接,并邀请孩子所在的上津镇中心学校领导参与矛盾化解临时工作组。经过多方通力合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对游乐场游乐设施管理与经营上的不足与疏漏给出建议,学校也就孩子在家补习事宜进行了妥善安排。
上津法庭位于上津古城,管辖上津镇、槐树林特场两个乡镇(场区),涉及8万余人。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上津法庭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级调解组织等加强衔接合作,信息共享,把矛盾提前梳理、提前研判,当好解纷“协管员”;对矛盾尖锐复杂,诉讼程序处理可能达不到更好社会效果,甚至引发“二次伤害”的邻里、家庭纠纷等,主动调解,尽量使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当好综治“安全员”;服务中心大局,为古镇景区建设中涉及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当好法治政府“参议员”。
自2019年以来,上津法庭受理案件数量持续下降,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调撤率达65%,呈现出“诉前化解率增高、收案数明显下降、案件质效稳步提升”的“一降两升”良好态势,所办案件无发回、改判,无涉法涉诉上访。
【立足企业】
发展经济出实招
企有所需,法有所为。2021年6月,随着投入500余万元新建的郧西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竣工启用,在院机关办公长达6年的城关法庭正式迁往县工业园区办公。立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需要,城关法庭定位为涉企案件专业法庭,这也是十堰市成立的首个专业化涉企案件法庭。
“一趟路都没跑,案件就调解了,为这样的办案效率点赞。”这是某建设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韩某在电话里向城关法庭承办法官的道谢。
2022年1月18日,城关法庭受理了原告西安某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因西安工地建设欠原告货款6万多元,原告遂委托郧西当地律师处理该案,而所住地在郧西的被告公司处理该案的工作人员在西安,并恰逢西安暴发疫情,不便返回郧西,城关法庭向被告邮寄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
2022年3月10日,法官通过视频连线,组织双方网上开庭核实案件事实。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均无异议,但表示因疫情原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延期履行。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承办法官当庭将调解协议通过微信发给韩某,韩某在微信上回复确认同意调解协议内容后,制发调解书并邮寄送达给被告。至此,被告没跑一趟路,就完成了诉讼。
城关法庭地处的郧西工业园是郧西工业的聚集地,是投资创业的摇篮。该法庭立足辖区工业企业多的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企业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护航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郧西县加快建设“经济倍增示范区、绿色发展新高地”贡献司法力量。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郧西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人民法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强、建实、建好基层法庭,打造更高素质的法院铁军,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彰显司法为民本色,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的司法保障。
采访手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庭处于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处在服务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在郧西县人民法院的人民法庭建设中,并不多见轰轰烈烈的“大事”,大部分工作都沉浸在“家长里短”之中,但它之所以能在全国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中独树一帜,脱颖而出,正是因为这种“接地气”,因地制宜、因案制宜,主动走进百姓家,走进田间地头,走进企业学校……融入到他们的需要中去,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为一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贡献了法治力量和智慧。

送法下乡

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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