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道德模范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光 报道:6月下旬,我市发布《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支持道德模范改善居住条件,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在十堰市城区新购住房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档次一次性分别发放6万元、4万元、2万元购房首付补贴券”,政策有效期一年。为将帮扶礼遇政策落到实处,7月下旬,市委文明办配套制定《关于认真落实礼遇帮扶道德模范相关政策的通知》,就认真落实政策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据了解,此次我市明确了享受礼遇帮扶政策范围,共惠及全国、省、市三级道德模范92名(组),中国好人、湖北好人103名(组),中国好人、湖北好人分别比照省道德模范、市道德模范享受政策。明确市、县两级分工,按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申报属地,将政策逐一通知到模范、好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确保所有模范、好人知晓政策,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明确实施主体,有购房意愿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仅需填写补贴申请表、亮明荣誉,身份认定、手续办理由市委文明办、有关房企集中办理,无需道德模范往返奔波,让礼遇关爱更有温度。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建设“好人之城”,打造“一城山水、满城好人”品牌,广泛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和关爱礼遇活动。20处新建好人长廊、广场成为“网红打卡地”,以景观小品等形式宣传群众身边典型近千人次;十堰日报、十堰广播电视台开设专题专栏,深度报道道德人物事迹270人次;走访慰问道德典型284人,发放慰问金22万元。通过讲好道德模范故事,传播道德正能量,引导全市人民宣传模范、学习模范、崇尚模范、关爱模范、争当模范,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把榜样力量转化为奋进新时代的生动实践,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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