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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文明城市 共建美好家园
我市通报表扬一批创文先进集体和个人

本报讯记者闵波报道:11月8日,市委文明委、市创文指挥部下发《关于表扬2022年十堰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考核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报》,对160个先进集体和46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扬。

据悉,9月22日,中央文明办下发《关于恢复湖北省十堰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的通知》,恢复我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这标志着时隔一年后我市重新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在这场全国文明城市复牌决胜战中,全市上下同心协力、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涌现了一大批爱城如家、为民创建、恪尽职守、担当奉献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了十堰人民的精神风貌和城市文明形象。

为表扬先进、鼓舞干劲,激发斗志、振奋精神,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凝聚力量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经市委文明委、市创文指挥部研究决定,对160个先进集体和46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再立新功、再续精彩,努力推动城市文明不断攀登新的高峰,为十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坚实文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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