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纪委监委
用考核“指挥棒”激发监督“新动力”
本报讯 通讯员 许媛媛 报道:“新出台的村纪检委员考核管理办法,让我们的履职监督更具有针对性了。现在一季度一考核,工作干好干坏不一样了,我们工作更有干劲了。”近日,房县野人谷镇在开展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第三季度考核时,西蒿坪村纪检委员舒智银说。
自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以来,该县各村(社区)纪检委员由非村委会成员担任,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并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实现了村级监督“三合一”模式。
为充分发挥村(社区)纪检委员监督力量,房县纪委监委出台《房县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考核办法本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基层纪检委员的职责,量化了考核细则,从监督职责、协助职责、排查职责、服务职责4个方面梳理出12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实行百分制管理,将考核结果与奖励津贴补助直接挂钩。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绩效挂钩”的原则,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基本称职”的,按照档次给予一定数额的履职津贴,优先推荐为评先表优对象;连续三个季度被评为“基本称职”或考核“不称职”的,一律进行工作约谈,工作约谈后履职情况无变化的直接进行职务调整,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考核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各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协助党组织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了奖惩结合、赏罚分明,有效提高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积极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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