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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获评全省考核优胜单位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2月25日,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报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市生态环境局获评“优胜单位”。

2022年,我市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科学精准治“气”,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约谈实施办法》,实施“1+5”专项攻坚行动,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2.6%;系统综合治“水”,编制流域综合治理方案,建立联合调度通报机制、“支沟长”分片包干治理机制、水质预测预警处置机制,实施县乡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在 II类标准;统筹协作治“土”,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强化农治设施运维,协同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7.68%。

我市深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历次环保督察交办的521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妥善办理环境投诉咨询2243件,建成库区危化品智慧安防系统,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固。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通过努力,2022年,全市27个省控、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为96.3%;全年优良天数338天,优良天气达标率与2021年同比上升0.3%,位居全省第三,PM10(55.2ug/m3)、PM2.5(32.7ug/m3)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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