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
联合多部门共护一库碧水
本报讯通讯 员 王琴 报道:正值《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2月28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与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丹江口市公安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河湖长制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渔政执法大队及水利巾帼志愿者团队联合行动,在丹江口库区流域开展“共护一库碧水”巡江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联合行动共出动30余人,重点对库区沿岸水域进行全面巡查,了解岸线“四乱”整治情况,查看是否存在使用禁捕工具捕捞等违法行为,共同对库岸沿线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向周边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
近年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地域特点,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宣传《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加强水域岸线公益监督,推动库区岸线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探索船舶污染防治新模式,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深入人心,扎实做好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推动流域综合治理长治长效,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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