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市招商蛇口十堰置业有限公司招商兰溪谷18号、19号楼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市招商蛇口十堰置业有限公司招商兰溪谷项目18号、19号楼位于该项目用地东北侧。此次规划建筑面积3791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7832.76平方米。道路主要出入口:车城路、中岳路,建筑风格及色彩:详见审批效果图。为解决18号、19号楼对西北侧用地范围外孟沟小区住宅楼日照遮挡问题,张湾区人民政府已将孟沟小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委托车城路街道实施征收拆迁。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3.十规条字(2018)年第38、39、40号《十堰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规划条件附图;
4.十规函[2018]354号《十堰市规划局关于十政储出[2018]22、23号两宗拟出让用地规划指标的函》;
5.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3563号《不动产权证书》、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3564号《不动产权证书》、鄂(2019)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3566号《不动产权证书》;
6.张湾区人民政府车城路街道关于商请支持招商兰溪谷小区18号19号规划审批事宜的函件。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公示屏;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刘晓波
电子邮箱:syghjg@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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