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农商银行”),于2012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批准成立。2022年,十堰农商银行1个法人机构,下辖1个营业部和37个支行。本年在册职工621人,其中在岗员工584人、转非26人、内退人员11人。
(一)企业法定中文名称: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周源;(三)注册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15号武当国际园A座;(四)邮政编码:442000;(五)信息披露管理负责人:段荣梁
联系电话:0719-8601008传真电话:0719-8659129
二、会计年度:为公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四、股东及股东关联情况
截至2022年末,十堰农商银行资本净额33.41亿元,资本充足率13.75%。
(一)股本总额。截至2022年末,股本金总额14.23亿元,其中:法人股63户,股金9.76亿元,持股比例68.63%。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见表1)
(二)股权质押。报告期内,本行共有26户股东出质股权35178.6万股,按照监管规定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超过其持有股权50%的,限制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
(三)报告期内本行与主要股东关联交易
1.关联方交易情况。本行的关联交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报告期内持有本行5%及以上主要股东在本行无贷款。
截至2022年末,十堰农商银行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本行授信余额14.49亿元,占资本净额43.38%。对一个关联方、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授信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均符合监管规定。
2.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行股权结构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行任何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本行任何股东及其关联方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均未超过本行总股本的
10%,因此本行任何股东及其关联方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3.本行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董事会。本行董事均依据自己的意愿对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不存在任何单一股东单独控制董事会的情形。
五、重要会计政策
(一)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二)金融资产的减值范围和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且损失事件对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会产生可以可靠估计的影响时,本公司认定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将其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四)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为提供服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购置或自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
(五)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方法。收入和成本的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六)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会计报表以各分支机构的会计报表以及其它有关资料为依据,在对央行专项扶持资金、央行拨付专项票据资金、预计资产、委托及代理资产业务、资产负债共同类做出抵销后,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
六、业务经营情况
(一)各项存款余额291.84亿元,比年初净增31.28亿元,增幅12.01%。
(二)各项贷款余额240.97亿元,比年初净增26.87亿元,增幅12.55%。
(三)支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3159户,比年初增长376户;贷款余额51.49亿元,比年初增长7.12亿元,增幅16.0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24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年化利率6.79%,比年初下降0.09个百分点。
(四)实现综合利润3.84亿元,计提拨备1.94亿元,计提所得税0.35亿元,实现净利润1.55亿元,比上年增加0.19亿元。
七、贷款风险状况
截至2022年末,不良贷款占比2.94%,比上年下降0.71个百分点。
八、拨备水平
2022年末各项拨备余额14.68亿元,其中贷款拨备13.69亿元,拨备覆盖率206.84%,拨贷比6.09%。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责、各尽其能,充分发挥了作用。
因工作需要,2022年6月,徐慧玲同志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6月,股东大会选举黄建萍同志为独立董事;2022年9月,马勇同志辞去副行长职务;2022年9月,李涛、肖发大同志辞去董事职务;2022年7月,省联社党委提名李涛同志为十堰农商行副行长人选,董事会于2022年9月聘任李涛同志任本行副行长职务;2022年10月,省联社党委任命陈江波同志任十堰农商行党委书记、提名为董事长人选;2022年10月,周源同志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2022年11月,白昀同志辞去副行长职务。截止2022年末,十堰农商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见表2)
十、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架构,形成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的公司运作机制,保障了公司合规经营、持续稳健发展。
(一)股东大会。2022年,本行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了《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10项议案。会议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全体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等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2022年末,本行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名、股东董事5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董事会会议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和召开,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程序。2022年度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增补黄建萍为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报告》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等69项议案。
本行董事会下设人事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策和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农”和普惠金融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其中:人事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外部监事4名,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程序。监事会按照本行《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严格监督高级管理层贯彻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经营活动的情况,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和年度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实施了有效监督和评价。2022年度召开了5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2021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审计报告》等16项议案。
十一、风险管理及内控情况
报告年度,本行资产质量良好,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未出现重大风险情况。
(一)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或债务人违约,使本行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当所有交易对手集中在单一行业或地区时,银行信用可能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集中。这主要是由于不同的交易对手会因处于同一地区或行业而受到同样的经济发展影响,可能影响到其还款能力。
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信贷资产、信用担保、贷款承诺、结算交易等业务。引发信用风险的因素包括:地区、行业、客户、交易方式等,本行各级机构高度重视资产与业务中信用风险在上述维度的集中情况。
贷款担保和或有负债产生的风险在实质上与客户贷款及垫款的风险一致。因此,这些交易需要经过与贷款业务相同的申请、贷后管理以及抵质押担保要求。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或其他支付义务,满足资产增长或其他业务发展需要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以及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本行在正常经营条件及压力状态下,能及时满足本行资产、负债及表外业务引发的流动性需求和履行对外支付义务,并以此为基础有效平衡本行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本行根据流动性风险偏好、现金流缺口、资产变现能力及多元化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流动性资产的规模和构成,确保具有足够的流动性。
(三)市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是指因汇率、利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可观察市场变数的变动,使本行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本行市场风险主要集中于利率风险。在央行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大环境下,利率风险已逐步由政策性风险向市场风险转变。因此,本行持续关注存贷款利率和金融市场利率波动对本行经营情况的影响,密切关注利率市场化及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对经营的影响,防范市场风险。
(四)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不完备或存在问题、人员配备不合理或人员操作过失、系统失效或不完善,以及某些外部事件,可能给本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本行根据面临的内外部操作风险形式,结合监管要求,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监测、控制、培训体系,做好各条线内部岗位分离,职责明确的流程制度,形成分工协作,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报告操作风险及风险统一报告机制。本行制订了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组织、协调本行各业务部门和条线对自身和所辖业务条线制度、流程、系统漏洞和缺陷梳理,归纳整理出可能导致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发生的风险点,重点包括各类信贷业务、授权业务、中间业务、财会业务、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业务等,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办法。
十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2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见表3)
十三、2022年度重大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和其他损失情况。
(三)收购及出售资产、分立合并事项。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分立合并事项。
十四、重要提示
(一)十堰农商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信息披露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十堰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十堰智久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十堰农商银行提名董事长陈江波、财务统计部负责人金安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十五、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后附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置放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