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尊敬的子胥湖明月观澜项目业主和客户:
您好!
因湖北子胥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我司)与绿城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发展”)合作的子胥湖明月观澜项目一期一标段已完工,经我司与绿城发展友好协商,同意与绿城发展终止子胥湖明月观澜项目的建设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关系。
鉴于此,自2023年4月21日起,本项目均不再以任何形式使用“绿城”品牌及“绿城明月观澜”案名进行营销宣传与推广。
上述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终止系基于双方战略发展之需要作出的合法经营行为,后续我司将继续履行承担作为开发商基于本项目对各位业主和客户的义务和责任,完成房地产开发的后续服务工作。子胥湖明月观澜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仍由绿城绿发生活服务集团负责。
感谢您对子胥湖明月观澜项目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望周知。湖北子胥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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