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张湾区阳光小学扩建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北京北路张湾区阳光小学用地范围内。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1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总建筑面积:20183.92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积:12951.04平方米,本次新建建筑面积:7232.88平方米(含二期地下停车库及风雨操场2801.4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7723.30平方米,其中已建计容建筑面积:12951.04平方米,本次新建计容建筑面积4772.26平方米。容积率:0.44,建筑密度:15.1%,绿地率:33%,建筑高度19.8m,新增地下停车位:38个。建筑风格及色彩:现代建筑风格、灰白色主色调(详见效果图)。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3、十规条字(2013)年第93号《十堰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
4、张发改审批〔2023〕6号《关于张湾区阳光小学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公示屏;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刘晓波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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