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首张“跨省通办”结婚证
本报讯记者张婧通讯 员 刘默王贵贤 报道:7月5日10时30分,来自四川省成都市的一对“准新人”来到张湾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据悉,这是自6月1日起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以来,我市发出的首张“跨省通办”结婚证。
今年28岁的小马和26岁的新婚妻子小刘户籍都在四川成都。两人是同学,4年前一起来到十堰工作生活。小马告诉记者,两人原准备回四川领证,但得知6月1日起十堰开始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立马改了主意,就近在十堰领了结婚证。
经过查验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信息,不到10分钟,他俩就领到“小红本”,两人也成为我市首对“跨省通办”领结婚证的新人。小马笑着告诉记者:“这项政策,对我们新人真的很贴心、很方便,让我们不用来回奔波。”
据了解,与过去普通婚姻登记业务相比,“跨省通办”仅仅多一个居住证核验流程。双方均非湖北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离)婚登记。
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实现按居住地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要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诉求,降低全社会的婚姻登记成本,有助于推动构建新型婚育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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