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俊 通讯员 刘开鑫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任务。近年来,十堰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构建覆盖城乡、智能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法治供给能力和法律服务质效,确保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平台建设,实现城乡全覆盖。实体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23个,公共法律服务室1913个。全市1个国家级、8个省级工业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由60多名优秀律师组成的专家服务团轮流值守接听。2019年热线运行以来满意率始终保持98%。网络平台依托司法行政系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互联网智能设备等,通过互联网+掌上、互联网+终端、互联网+业务等模式提供服务,增加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预约及预审等服务渠道、服务模式和服务时间,努力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全领域、全时空的法律服务。
健全顾问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全覆盖。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架构,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近三年累计审查政府合同403件,参加政府法律事务协调300余件次。创新打造律师“246”工作体系,实现全市1913个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和法治十堰建设。十堰律师“246”工作体系入选2020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和湖北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创新案例。
践行法治为民,推动基层法治治理化水平。强化法律援助,不断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帮助,着力打造“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积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全面推行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刑辩全覆盖工作。开展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四定”方式排查纠纷。年均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000余件。近三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747件,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675.9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十堰市矛盾纠纷有效处置率和群众安全感指标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
积极减证便民,优化公证法律服务质效。积极践行公证“五减”便民工作要求,畅通服务渠道。发布公证行业“最多跑一次”42项公证事项目录及材料清单和197项证明事项材料清单。积极拓展司法辅助业务。2022年,参与法院证据保全类公证195件,诉前调解赋强公证258件,组织法院诉前调解690余件;参与法院“凌晨利剑”“春雷行动”等专项活动20余次,强制清场139期,涉及标的1.63亿元;参与法院网拍挂网800余次。
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提升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推进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不断深化。全面完成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领域重新登记,与审判、侦查机关建立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配合机制,联合保险业协会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积极组织行业参与重大事故善后处理、抗击疫情、精神病患者排查走访、残疾人残疾程度上门评估等工作,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
创新法治宣传,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扎实推动全市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选派政法干警担任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护航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积极开展法治示范点建设,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8个,数量位居全省第三。强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共选育“法律明白人”6000余人,组建乡镇“法律明白人”微信学习交流群119个,推动基层法治宣讲专业化、常态化。
下一步,十堰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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