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民政局、妇联
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绿色通道
本报讯通讯 员 王琴 报道:7月25日,笔者从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联合丹江口市民政局、妇联,组织“阳光未来”安全员(儿童主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室)工作人员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
该市设立“阳光未来”安全员,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妇联的职能优势,对司法实践中容易遭受侵害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进行主动保护,早发现、早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情况以及可能被侵害的风险,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员应该当好辖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员、监督员以及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的保护者、救助者。”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宣读《“阳光未来”安全员工作办法》。
据悉,该市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妇联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准确接收并研判“阳光未来”安全员工作中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线索,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同时,全面摸排和分析辖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积极探索更有益的方式,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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