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卫生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曾雨报道:近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对城区卫生杀虫剂市场进行检查,规范卫生用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用上安全可靠的卫生用农药产品。
该支队共检查卫生用农药经营户22家、产品标签120个,抽取气雾杀虫剂4个样品送检。执法人员将根据检测结果,对经销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市民消费安全。
5月以来,执法人员对鄂西北小商品城、盛和小商品城、亨达小商品城,华西农商城、佰昌物流园、寿康永乐、万德福超市、武商量贩、新合作超市等批发经销场所进行卫生用农药经营户摸底排查,共登记经营户信息48户,并向经营户宣传农药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同时,对中心城区卫生用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
一提到农药,不少市民都觉得离自己很远。事实上,常见的驱蚊花露水(液)、蚊香、电热蚊香片、防蛀防霉片(球)、杀虫气雾剂都属于卫生用农药产品。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提醒,在选购卫生用农药产品时,市民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买,如果看到“驱虫(驱蚊、杀虫)”“防蛀”等功能的即为农药产品。购买前要注意看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假农药处理。同时,查看生产日期或批号,看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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