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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於锦庭:

你于2023年8月10日起无故旷工至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返岗。如逾期未到岗,我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联系电话:0719-6230889

湖北郧西工业园区智能制造融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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