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结全市首例指定遗产管理人案
本报讯 记者马胜江通讯员 朱敏敏张钰汐 报道:债务人去世,遗产无人继承,债权人应向谁要债?10月8日,记者从茅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为苦恼已久的刘某、张某解决了这一难题。此案也是该院审结的十堰市首例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对今后同类型案件的审判具有指导性意义。
据了解,2022年雷某因病去世,留有房产、存款等遗产,但雷某的子女等继承人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雷某遗产。雷某生前曾向刘某、张某借款,一直未偿还。刘某、张某欲向雷某继承人主张债权,却发现雷某遗产无人继承,几经波折,依然无法要回自己曾借出去的钱款。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张某遂向茅箭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指定茅箭区民政局担任雷某的遗产管理人,便于遗产管理人行使职责,清理雷某遗产并处理债权债务。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为债权人排忧解难,案件受理后,茅箭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与茅箭区民政局会商,对民法典新设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指定后的遗产管理工作交换意见后,茅箭区民政局书面回函,同意担任雷某的遗产管理人,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遗产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至此,刘某、张某申请撤诉,对茅箭区人民法院务实高效的工作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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